干货满满!福田出台13项政策措施,促进供应链汇聚发展
福田频频放大招!
继出台“消费十三条”
挖掘消费潜能激发市场活力后
再次出台13项政策措施
促进供应链汇聚发展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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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促进供应链汇聚发展
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供应链企业在服务我市建设科创中心、制造中心、消费中心、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等方面的融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供应链企业面向全国全球的资源配置能力,全面提升我区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水平,打造国际贸易枢纽中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福田区供应链能力明显增强,供应链技术应用水平居全国前列,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标杆企业,把福田区打造成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高地。
现代供应链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建成内外联通、物畅其流、集约高效、智慧绿色的供应链物流通道和枢纽节点设施,培育一批国际水平的供应链核心服务企业,供应链专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重点产业供应链贸易体系全球领先。供应链创新生态更加完善。健全供应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跨部门协同、联合联动的治理方式;不断完善供应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供应链人才培育机制、加强供应链相关标准研究、着力提升供应链风险防范能力,持续优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引进培育高能级供应链主体
1.招引关键重要产业供应链服务商。对新落户福田的世界500强贸易型、境内外贸易体量大的渠道型、供应链管理型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力促供应链企业汇聚。鼓励供应链企业拓展贸易、投资、金融、人才和物流等供应链专业综合服务能力,并在福田设立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对新认定总部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3.推动供应链企业提升内外贸一体化能力。顺应消费升级及供给提质的需要,鼓励供应链企业大力拓展面向全国市场的进口业务,支持供应链企业扩大内外贸业务。支持更多具备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及物流仓储条件的供应链企业参评深圳市贸易型总部企业,对获评企业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
(二)丰富聚焦贸易产业结构
4.挖掘生产型服务配套业务。组织召开制造业-供应链供需对接会,推动供应链企业与全球制造业、商贸业的深度对接合作。对供应链企业在福田区对口帮扶地区设立产业园区项目给予政策支持,提升供应链企业向上向下深度融入制造和流通等全产业链环节能力。
5.抢抓产业新风口新赛道。加大对经销重点商品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拓展大宗商品、高端消费品、汽车出口、光伏、储能等领域业务。促进优化完善跨境电商监管场站布局,提高跨境电商业务资金支持力度,吸引优质跨境电商卖家、平台商等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入驻。
(三)汇聚建设河套供应链体系
6.支持打造战略性国际贸易平台。充分利用河套合作区科创资源集聚的优势,锚定河套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定位,对相关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与医疗器械、保税科研设备、电子元器件等与科创具有高度关联的战略性产品贸易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7.完善现代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机械化、自动化发展趋势,支持企业提升仓储能级。推进仓储设施智能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推动智能仓储机器人拣运系统、智能立体仓库、自动输送系统等智能仓储系统的应用,满足智慧供应链服务需求。
(四)加大对供应链企业资源供给
8.创新金融对供应链的服务水平。依托“信保+担保+政府风险补偿配套”的保单融资风险补偿模式,提升保险企业对外贸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拓展供应链企业进口预付款保险业务。对供应链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信用保险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保费扶持,对重点供应链企业关税保函、经营性贷款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150万元的支持。
9.提升贸易便利水平。加大“先入区、后报关”“分送集报”“物流一体化”等便利通关政策推广力度,加快推广“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引入“非侵入式查验”等便利化通关措施。支持更多供应链企业获评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和RCEP项下核准出口商,给新认定“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10.增强供应链出海能力。积极组织企业参与高交会、进博会等重大国际经贸活动,鼓励有能力的行业组织、企业在海外设立供应链服务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属地化的海关、税务、法律、培训、推广等公共服务,对相关活动主办方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RCEP国家合作力度,鼓励企业拓展对东盟的商务和贸易。
(五)优化供应链集聚发展生态
11.培育发展绿色供应链。结合欧盟碳关税要求,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应用,加强绿色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对生产制造、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实施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供应链体系。
12.开展供应链人才引培。大力引进供应链高层次专业人才,针对性制定相关人才政策。引导高校和职校开设供应链相关专业,搭建“政校企协”共建的人才培育机制。支持行业协会、联盟、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相关机构开展供应链人才培训、实践交流等活动,培养供应链高水平人才,对供应链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的经营管理人才奖励。
13.完善重点供应链企业监测服务。构建基于海关、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及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多渠道的数据采集机制,持续动态跟踪、监测和研判产业供应链动态。
-END-
编辑 | 莫香军
校对 | 李霞、魏鼎、王建交
审校 | 兰永久、董芳君
监制 | 郑永涛
信息来源 |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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